中美洲經貿辦事處 Central America Trade Office
瓜地馬拉再生能源發展概況

2020/04/29

一、瓜地馬拉能源業發展現況

瓜地馬拉於1996年通過電業法(Decreto No. 93-96),推動電力市場自由化,民營和國營電力公司在發電、輸電、配及售電部分共同競爭。瓜國發電自由,不須事先獲得政府許可,倘使用公共資源發電,則必須事先向能源部提出申請。

瓜國1996年成立國家能源委員會(CNEE, Comisión Nacional de Energía Eléctrica ),其主要功能為制訂市場規則、電價及監督市場。另依據電業法施行細則(No.256-97)第44條成立能源市場管理局(AMM, Administrador del Mercado Mayorista),該機構係非營利民營單位,負責協調及管理電廠、國際連網及傳輸線路等,發電廠、輸電廠、配電廠、售電商及用電大戶皆可在瓜國電力市場管理中心登記為用戶1,進行相關交易。截至2018年,瓜國計有1,353個用電大戶、90個電廠、14個輸電廠、4個配電廠、50個售電商。

二、瓜地馬拉發電及電價

(一)瓜地馬拉發電
瓜地馬拉為中美洲電力輸出國,利用中美洲電網(SIEPAC,Sistema de Interconexión Eléctrica de los Países de América Central )2為區域內的國家提供彈性,在區域電力市場(MER, Mercado Eléctrico Regional)使其能夠輸出過剩的電力,或在電力不足時輸入。依據瓜國能源市場管理局市場報告,2019年7月區域電力市場發電交易量為225.93GWh,瓜地馬拉為主要電力出口國,占總交易量的50.2%,其次為薩爾瓦多(21.9%)、哥斯大黎加(17.7%)、巴拿馬(10.2%)。

瓜國用電普及率88.07%,預計2027年達到95%、2032年達到99.9%。近年瓜國用電需求量每年平均成長3.35%,截至2018年,瓜國發電總裝置容量約4,095.2MW。

(二)瓜地馬拉電價

瓜國用電量以一般住宅用量為主占59.34%,其次交通業26.73%、工業8.08%、商業3.79%。

為改善對窮人的電力服務、穩定電價及鼓勵電力公司進行資本投資,瓜國於2001年頒布電力供應社會費率法(Ley de la Tarifa Social para el Suministro de Energía Eléctrica)。因此,瓜國國家能源委員會將電費分為「社會費率」及「一般費率」,社會費率針對每月低於300度的用電戶給予補貼,一般費率則依發電公司成本訂定。該委員會每季依據購買能源成本、輸電及配電成本、匯率以及電力即期價格(spot price)調整電價。以2020年2月至4月電價為例,瓜京的社會費率為0.167美元/度,一般費率為0.179美元/度。瓜國全國約有280萬家庭適用社會費率,約占總用電戶的94%。

三、瓜地馬拉再生能源

瓜國2013-2027能源政策(Política Energética2013-2027)設定2027年以前達成再生能源3發電占比須達80%。瓜國近年積極發展水力、風力及太陽能等綠能產業,估計水力及地熱分別有6,000MW及1,000MW發電潛力,而目前該等資源僅分別利用24.1%及3.5%。有關太陽能及生質能源,瓜國平均一天之日照輻射能量達每平方公尺5.3千瓦小時,目前瓜國共有8座太陽能電廠,總裝置容量為91.5MW,發電量占總發電量之1.8%,另瓜國為產糖大國,蔗渣成為主要生質能源發電來源。

瓜國為推動綠能產業發展,頒布第52-2003法案(再生能源發展計畫獎勵法),針對再生能源之投資,免除相關機械設備之進口關稅及附加價值稅,並於正式商轉起10年內免除營業稅。

瓜國2019年再生能源及非再生能源占比分別為77.1%及22.9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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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為舒緩電力短缺、建立有競爭力的能源市場及吸引外資,瓜地馬拉、宏都拉斯、尼加拉瓜、薩爾瓦多、哥斯大黎加及巴拿馬等6個中美洲國家於90年代討論興建連接該區的電力輸送系統,中美洲電網總長為1,800公里的230kV 傳輸線路,瓜地馬拉和巴拿馬之間的容量為300MW,已於 2013 年 4 月完成,第二階段容量將增加到 600MW(連接墨西哥及貝里斯)。

3 瓜國再生能源包括水力、生質能源、風力、地熱及太陽能。


資料來源:經濟部國貿局